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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制度

怀化市食品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
 第二十条 协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,加强管理,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,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。建立现金日记帐,逐笔登记现金收支,做到日清月结,帐帐相符,帐实相符。

第二十一条 协会的现金,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备用金外,其余都必须存入银行账户。不准出借银行账户、支票。不属本协会的经济往来,不得在本协会的银行账户中办理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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