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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制度

怀化市食品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
 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
第八条 本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。

年终应认真总结,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。

第九条 本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,可按规定比例,经理事会决定后,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。

  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。福利基金用于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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